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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职业打假人:先学“秘籍” 月入万元

来源:网易财经 发布时间:2014-10-10 13:14:20 打印

标签: 职业

  三百六十行,总会有你想象不到的行业。职业打假人这个一直游走在社会边缘的行业,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而应运而生,已经经历了20年的演变,从事这一活动的人们早已从单兵作战演变到公司化运营阶段职业打假人群体。

  今年“3·15”,伴随着20年来首次修改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即将生效,让打假人职业也迎来了发展变革期。

  对于这个熟知却又不熟悉的群体,他们到底有怎样的生活状态?他们每月到底能挣多少钱?辛苦与收获成正比吗?对此,笔者采访了被业内誉为五星级的打假人赵建磊、汪晓辉等多位职业打假人。
 

  先学“打假秘籍”

  “走上打假之路是源于在超市的一次购买过期产品的经历,后来维权的同时也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职业。”当笔者向职业打假人汪晓辉问起缘何选择这个职业时,他对笔者坦言说。

  资料显示,赵建磊和汪晓辉都是北京职业打假人,赵建磊从事打假职业10余年,汪晓辉从事职业打假7年。

  “职业打假人是一个门槛比较高的行业,并不是谁都能进入的行业,一般新手都需要老手带,同时,新人还要先学‘打假秘籍’。”汪晓辉告诉笔者。

  到底什么是打假秘籍?汪晓辉告诉笔者,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的产品标准,这些都是初学者必须会的秘籍。

  汪晓辉介绍,职业打假人必须有一副迅速识别伪劣产品的火眼金睛,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发现不符合国家标注的产品,如商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保健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和保健品批号、产品是否过期等。

  汪晓辉告诉笔者,这些打假人工作的流程通常是,看到某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先用手机拍照,作为维权的证据,购买产品后,结账开明细发票,向超市负责客服人员进行投诉,说出商品存在的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体问题,最后要求索赔。

  在索赔谈判过程中,一定要指出问题产品不符合那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最终向超市提出索赔条件。

  虽然已经找到问题产品的相关条款,但打假人与商超能够达成一致的成功率并不高。汪晓辉告诉笔者,通常与超市或企业直接能达成索赔的商品主要是过期商品,成功率能到90%以上。

  违反其他相关的国家规定(除过期以外)的商品,多数都需要去行政机关申诉,有的在相关管理部门的调解下就能达成共识,有的则不能,最终只能诉至法院。

  职业打假人也不乏失手和困惑的时候。汪晓辉告诉笔者,虽然打假人拥有比较专业的维权知识,但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最终购买产品被迫砸在手里。甚至有时,部分地区相关部门也对打假人投诉的案件不予配合,甚至不予立案和调解。

  让另一位职业生涯10余年之久的赵建磊困惑的是,有些相关机构对一件案件能拖很长时间不处理。而有时,对于同样的案件,不同的法院甚至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
 

  月收入过万

  虽然打假的日子比较苦,操作流程相对比较长,但总体算下来这个职业的收入还是能让他们满意的。

  “有些官司周期时间比较长,再加上平时北京日常消费较高,总体算下来,平均每月挣10000元。”赵建磊对笔者直言。

  作为北京职业打假人圈里的新人王俊也告诉笔者,这是一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可观的生意。“我是河北人,家里亲戚在某钢厂工作,工资在当地还算不错,一个月收入五六千元,可整天多累啊。干上职业打假,每年也能存下个十一二万元,但是不自由,一天到晚都得绑在公司。”

  实际上,成为职业打假人就没有了定期节假日,每天不是在寻找问题产品的路上,就是在维权的路上。

  打假人赵建磊用几个字总结了作为打假人每天生活的方式:看、购买、查找、调查、维权,每天接触的最多的人是超市客服人员、企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赵建磊告诉笔者,他每天基本上都是9点30左右出门,一般都是晚上10点左右回家。

  虽然收入较高,但大家所需的现金流也比较多。汪晓辉告诉笔者,因为做打假人需要的现金流比较大,虽然看到了一些商品明显违规,只能向行政机关进行书面举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查处。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以及更快地解决维权问题,赵建磊和几个同事还专门开设了公司,在大的案件方面还会有适当的分工。

  “在一些大商场,从安保到导购都认识我,我本人过去根本买不出东西来。那就让我的团队成员去买,甚至雇人照着样子买。”赵建磊说,成立了公司以后,大家可以互换角色,进行团队化运营。而他个人,则更多专注长时间的研究和运作一些费力麻烦的案子。

  除了创立自己的团队,一个成功的职业打假人也特别重视圈内合作。更重要的是,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法律界人士认为,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行为,一旦越过法律的底线,就会涉嫌敲诈等违法犯罪行径。

  不过,赵建磊也表示,多数时候都是自己的案件自己去操作,有时会相互交换案件,主要是为了在打官司或者在维权运作方面更便捷。

  凭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把“尚方宝剑”,职业打假人从最初的“小打小闹”到今天的“重磅发力”,打假范围也逐渐发展到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通讯产品等各个领域。
 

  打假“黄金期”

  尽管司法界对今年即将实施的新《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规的解读仍存争议,但在调查中,一些职业打假人已经视此为“利好”。

  据新《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的规定显示,新《消法》将过去的“退一赔一”变为“退一 赔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食药领域的“知假买假”也纳入了法律保护。

  对此,赵建磊对笔者表示,对职业打假人而言,新《消法》的修订更利于打假人的打假工作,这也是打假人有“维权空间”,他对自己未来发展信心十足。

  汪晓辉告诉笔者,新《消法》并没有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范畴之外,即“知假买假”并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这一点,让汪晓辉心里很踏实。因此,新《消法》实施之前的这段时间,他正和“小伙伴们”一起埋头研究新的条款。

  在赵建磊看来,除了赔偿更高,维权成本降低也是新《消法》的一大亮点。今后,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将更加平坦,他们的职业打假也将进入一个“黄金期”。
 



        编辑点评:无论“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如何,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潜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改变着消费市场格局,同时对我国产品质量、消费领域的立法、执法也起到了弥足珍贵的完善作用。



  本文转载自亿邦动力网,经编辑整理转载至华南城网知商讯频道

责任编辑:Car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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