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5-12-30 16:38:11 打印
深圳国地税联合推出“互联网+有奖发票”
以“微信红包”形式派发奖金
记者昨日获悉,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您只要点开微信扫一扫发票上的二维码,就可以在微信上抽奖啦,奖金将以“微信红包”的形式派发到您手中。
记者从深圳国税局和深圳地税局了解到,2016年1月1日8时,深圳国税、地税将联合开通“互联网+有奖发票”项目,这是全国税务系统首次由国、地税联合开展的发票有奖查验项目。该项目将采用“微信兑奖”等互联网手段,发票用户可通过微信扫一扫、鹏税通APP、深圳国税微信公众号、深圳地税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网站等多种方式查询有奖发票真伪后,即时获取有奖发票中奖信息。如果中奖,可将奖金领取到“微信钱包”中。
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记者分别在深圳国税局和深圳地税局模拟体验了发票兑奖项目操作流程。在深圳国税局,先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对发票二维码进行扫码查验,手机屏幕上立即显示出发票的基本信息和“发票刮奖区”,“发票刮奖区”还是以传统刮刮乐的方式呈现,在屏幕上“刮奖”后,会显示出是否中奖的提示。如果中奖,点击“领奖”后,系统会给中奖用户在国税微信公众账号首页推送含有中奖金额的微信红包,中奖用户点击“领取红包”,就兑奖成功啦。
那么,哪些发票可以纳入此次“互联网+有奖发票”的范畴呢?地税方面:从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深圳地税监制的广东省深圳市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10元、50元、100元、1000元、5000元(5元及以下的发票不参与抽奖);国税方面:深圳国税所辖的纳税人通过网络发票系统及普通发票开票系统开具的《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衔头发票以及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
据深圳国税、地税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联合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项目,旨在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丰富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内容,鼓励消费者及时索取发票,提高发票查验便捷性。“微信刮奖”、“抽奖大转盘”等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纳税人“指尖”触动即可轻松参与、轻松兑奖,突破了协税护税时间、地点限制,创新了发票管理模式,有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有利于净化税收法制环境,维护国家税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万红金 通讯员 黄智 张一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