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5-08-31 17:25:25 打印
一直以来,社保是国内企业员工最基础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则是企业或员工安全及健康的有力补充。但不少中小企业却因资金流、现金流的问题将商业保险拒之门外。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比较密集、风险保障需求比较高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投保缺口更大。保险专家提醒中小企业主,尽管为员工上社保能转移部分的工伤意外风险,但在社保生效过渡期,员工出现工伤意外仍然“伤不起”。
善用商业保险分摊风险
广州的黄先生经营一间中餐馆,最近新聘请了一个高级厨师,还未正式办好社保手续,厨师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受伤住院,医药费加手术费高达 5万多元。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雇员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伤害也属于工伤。由于新员工办理社保手续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往往容易产生空档期,员工没有社保保障。还好黄先生之前为全体员工投保了作为社保补充的雇主责任保险,及时用保险金赔付了厨师。
美亚保险中小企业保险部的专家告诉笔者,用人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如果被雇佣方一旦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工伤意外,其有权就损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可能向雇主单位提出进一步的经济赔偿请求。
因此,对于资金流、现金流都较为短缺的中小企业来说,不管是否购买社保,工伤的风险时刻存在。如果出现工伤问题,员工直接诉诸法律的话,一个赔偿很可能就让公司一蹶不振,面临倒闭的风险。但如果中小企业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则可以转嫁责任给保险公司,最终也能保证将钱赔付给员工。
综合保障减免后顾之忧
有数据显示,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仅为3—5年,只有小部分企业能最终做大做强。对内要面对投资额、现金流、费用开支等难题,对外又要应付市场竞争、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的发生。
美亚保险中小企业保险部的专家表示,中小企业一方面需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从硬件上提升预防水火盗的能力,减少营业场所内容易造成顾客伤害的因素,加强员工的专业培训以减少工伤的发生;另一方面,中小企业需要购买基本的保险保障,转移财产损失、日常营业中出现的第三者责任以及雇主责任等风险,通过这种财务上的合理安排减低突发事件对企业的影响。
购买保险的预算可以根据企业状况制定,最基本宜购买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财产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保障在场所内发生的第三者人身和财产损失)以及雇主责任险(承保雇员工伤意外)。此类事故发生几率较高,容易引发巨额损失或赔偿。
美亚中小企业保险部自2004年起先后推出了针对不同行业的通保品牌产品,例如办公室通保、餐饮业通保、服饰零售业通保、室内装修通保等,为中小企业提供财产和责任保险方面的一揽子保障计划。该产品除了可以对第三者财产和人身损失作出赔偿外,也支持投保人因被索赔而产生的法律费用。预算较宽松的企业可适当考虑增加利润损失险、现金保险等,为企业运营提供更周全的保障。(郭家轩 陆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