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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主创业可领多项补贴 贷200万贴息2年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10-09 10:49:56 打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关于加强创业导师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创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四个规范性文件,从融资担保、补贴扶持到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大了创业扶持力度。

  根据新政,从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享受新的各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各项创业服务。补贴和贷款对象包括,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补贴。

  自主创业最高可获200万贷款 财政给予2年贴息

  自主创业人员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按符合贷款对象及条件的合伙人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据实给予贴息。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多项创业扶持补贴力度加大

  新政提高了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比原政策标准提高了20%。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的,从原政策每户补贴4000元调整提高到每名创业人员补贴5000元;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可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以5万元为限。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优秀创业项目可获最高20万资助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从原政策的按每吸纳1名户籍失业人员补贴1000元提高为按吸纳户籍人员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分档发放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服务

  深圳将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服务。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专业和行业类别合理配置原则,通过公开招募方式,从下列人员中招募创业导师: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人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组建创业导师队伍,规范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安排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的,根据其服务情况和效果,给予每半天不超过600元,每天不高于1000元的工作补贴。鼓励其提供志愿服务,给予每次不超过200元的交通伙食费补贴。创业导师将为有需求的自主创业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信贷融资、财务分析等服务。

  与此同时,将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并进行公益推介。对征集并经评审入库的创业项目,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项目持有人签订协议,给予项目持有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展示会、推介会等形式,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业项目对接平台,免费提供创业服务。

  构建深圳创新创业生态圈

  “这次深圳推出多项举措推动创新创业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下的一个重大尝试,这些举措必将有效地降低创业者在资金、经验等方面的门槛,值得肯定”,对于深圳此次推出的一系列新政,中山大学经济社会学教授张永宏如些评价。

  张永宏认为,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过去依靠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现在正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与要素和投资驱动发展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两个方面:第一,创新驱动发展模式需要一大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将创业者的分散的知识转化为创造财富的原动力,这就需要将资金和人才对接,培育出大量成活的创新性企业;第二,构建健康的创新创业生态圈,这个生态圈不是简单的企业堆积,而是政府、投资者和创业者利益各方激发活力,实现多方共赢的生态圈,因此这个生态圈的构建需要探索新的组织法则,即将分散的决策者汇聚起来的治理机制。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和创新创业生态圈的组织法则都超越了过去政府习以为常的做法,对政府如何转变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需要同时在城市治理和创业扶持方面加大力度。

  对于深圳的创新生态,张永宏评价,经过多年的积累,深圳的创新创业圈已经比较完善,被很多创业者誉为国内最接近美国硅谷的创业之都。但是这个生态圈还有脆弱的地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媒体称来深创业者感叹梦想被高房价“击碎”。

  “当然在一些地方,高房价并不是导致创新创业人才流失的决定性因素,比如美国硅谷的房价就很高,但是硅谷的创业浪潮一直长盛不衰”,张永宏分析,美国硅谷的人才结构偏研发,创新创业人才收入高,加上科技公司资产价格不断攀升,导致了湾区的房价不断推高,对其创新能力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一些人搬到洛杉矶去创业。所以,

  “深圳的高房价对深圳创新能力产生挤出效应也有较大的可能性,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健康的创业创新的生态圈能不能建立起来,深圳需要同时在城市治理和创业扶持方面加大力度,让环境和经济都同时蒸蒸日上,这样才能保证来深创业者圆梦”,张永宏表示。(记者 王丹丹 通讯员 余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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