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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底将建23728个充电桩 电动汽车充电不再难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5-10-10 11:00:3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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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有12家企业获得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资格。图为一辆电动出租车正在充电站内充电。资料照片

  【深圳商报讯】 在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的背景下,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布局建设步伐也在提速。

  记者10月8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获得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资格的企业已扩容至12家,这意味着深圳新能源汽车使用链条获得强力后援。

  新增6家充电设施运营商

  继上月中旬出炉首批获政府备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后,深圳市日前公布了2015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名单,普天、科士达等6家企业榜上有名。

  按照计划,这6家企业将根据管理办法,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全市范围内的建设进度。

  此前,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水木华程电动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宏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先后向深圳市发改委递交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主管部门随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批。最终于9月28日正式批复了这6家企业的申请,同意给予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

  而在9月11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巴斯巴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卫蓝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云杉智慧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已经获得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的首批备案资格。

  年底累计建充电桩23728个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发展工作方案》规定,到2015年底时,深圳将累计建设快速充电桩1978个、慢速充电桩21750个,充电站109座,满足推广应用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支撑环境需要。

  今年8月下旬,深圳市发改委对外发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可以申请备案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

  该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企业需要提供租期均不少于3年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场地的合法证明或租赁合同。申请企业还承诺,自备案之日起1年内,建设完成总功率不少于8000千瓦充电设施。

  与此同时,政府为充电设施运营商设置了明确的退出机制。如果将充电设施转包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经营的;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标准,或者不对外开放经营的;充电设施的运营服务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都视为触及了退出红线。一旦出现上述一种违规情形,将会被取消备案资格。

  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车发展主要战略取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意见》明确,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意见》提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

  《意见》提出,要完善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做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加快制定、修订或完善有关标准规范,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组建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各地配电网专项规划,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作者 王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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