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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2月1日开始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也可报名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15-11-28 10:58:19 打印

标签: 深圳高考报名

  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根据省招委会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我市2016年普通高考(含3+证书高职类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10日。其中,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

  符合条件随迁子女报名需填表审核

  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中等(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预报名时,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确认手续时,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高考报名须身份证和采集指纹

  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继续采取互联网预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各报名点审查考生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由报名点采集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然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及初始密码。

  考生拿到自己的考生号及初始密码后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进行预报名,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务必牢记自己重设的新密码。并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

  我市设5个社会报名点

  我市在各普通高中、中职(中专)学校设立报名点,应届高中(含中职、中专)学校学生在所在学校报考。

  同时,为了方便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及学籍不在深圳的本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市招考办在全市共设置了5个社会报名点,分别为:翠园中学报名点、南头中学报名点、宝安中学报名点、龙城高级中学报名点、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报名点。

  随迁子女报考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达到3年以上(含3年)。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5、提供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记者 姚卓文)

责任编辑:li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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