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28 10:39:11 打印
记者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可以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开具电子网络发票。
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透露,5月1日“营改增”扩围后将有84万多户地税主管的营业税纳税人,其中有接近20万户营业税纳税人是使用地税版“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的。针对这部分纳税人,电子网络发票的全面推广,将延续原营业税纳税人的开票习惯,保障“营改增”平稳过渡。
据广东省国税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处长陈学著介绍,此次推行的电子网络发票和全国范围内已推行的电子发票不同。电子发票只针对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已在去年开始全面推行。但目前全省仍有105万户起征点以下(目前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万元)的纳税人不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范围之内,因此不能开具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