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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商监管相关规范将出台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5-03-03 14:46:59 打印

标签: 网络电商
    日前,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介绍,今年要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有关规范,出台《电商企业落实新〈消法〉7日无理由退货指引》,提高消费维权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在与淘宝握手言和之后,对网络电商的监管依然是工商总局的工作重点。

  在2014年,工商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4万件,案值5.46亿元,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757.8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8亿元;全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4.8万个,自行与消费者和解消费纠纷1227.67万件,和解率达96.56%。

  会上还部署安排了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是回应社会关切、攻克顽症痼疾的重要举措。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将依法推进五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总局将牵头组织手机、服装、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商品质量抽检,同步推进网络销售商品质量的抽检,促进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抽检行为,严格抽检程序,提高抽检实效。同时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银行、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旅游、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霸王条款”问题,在全国组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针对消费者投诉和商品质量抽检问题集中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依法整改。

责任编辑:Lil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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